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开展各种行业研究、交流和协作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实行行业自律。凝聚行业集体智慧,搭建融合“数据”、“技术”、“市场”、“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资源平台;秉承团结互助,资源整合,合作共享的理念,以推进大数据技术的实际应用为核心目标。
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根据需要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本协会代表南海区大数据产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在政府和会员或会员与会员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协助政府加强大数据行业的协调、交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打造南海区域大数据产业品牌;
(二)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三)制定并执行大数据产业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协调本行业之间与其它行业之间、及与省内外兄弟协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四)开展对本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大数据产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五)统计、分析南海区大数据产业的基本情况,并发布结果;
(六)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的战略合作,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配合政府、会员企业联合招商、推介;
(七)承接或举办大数据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大数据创新创业导师等大数据双创服务或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八)收集本行业产业扶持政策、市场信息,辅导或协助会员申报有关政策性项目,为会员企业间广泛交流提供平台和渠道;
(九)开展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举办展览,组织相关会议,组织会员单位外出参观学习借鉴大数据产业相关的有益经验;
(十)开展其他与大数据产业相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