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根据细则,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在计划实施期内,培育企业成功购买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技术研发服务且签订技术合同的交易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按该合同中买方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资助,每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该细则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类:纳入南海区“十百千”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企业名录库的企业;该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或南海区信用全链条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答疑】
问题一:哪些是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
答:根据南府〔2020〕23号文件,科技创新平台是由南海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的,并具有技术转移、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孵化企业等功能的独立法人机构。目前我区共有25家。
附:25家科技创新平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佛山(华南)新材料研究院
2、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3、佛山市南海区联合广东新光源产业创新中心
4、佛山市南海区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智能制造研究院
5、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6、佛山市中山大学研究院
7、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
8、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
9、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佛山国防科技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
11、广东寰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际智能制造创新中心)
12、季华实验室
13、佛山市南海区苏科大环境研究院
14、佛山仙湖实验室
15、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
16、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
17、中国科学院EDA中心南海分中心
18、佛山中国发明成果转化研究院
19、佛山桃园先进制造研究院
20、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1、广东省武理工氢能产业技术研究院
22、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
23、深圳创新设计院佛山中心
24、佛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
25、佛山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
问题二:什么是技术合同?
答:根据南府〔2020〕23号文件,技术合同为买卖双方均在佛山市南海区的,并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