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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南海区高企奖励资金(科技服务机构部分)申领!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大数据产业协会 | 作者:NHbigdata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策指引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南府〔2019〕23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方案》(南科〔2021〕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科技服务机构部分)请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划拨对象

2020年辅导南海区企业申报及认定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详见附件1)。


(二)资金划拨请款材料

详见附件2。


(三)提交流程

1、科技服务机构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入专题“2020年度第二批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请款材料填报”,填写及核对基本信息后,打印申请表进行签名、填写联系方式日期、盖章、贴上收据,彩色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2、提交后,由区科技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机构将申请表及收据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议机构通过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到付。寄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2,收件人:冯艳菁,86089186)。

3、系统提交时间:

8月18日-8月20日17:00前,逾期不受理。


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8月24日17:00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请款材料填报仅限于附件1中的科技服务机构名单,第三批请款填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2、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方案》(南科〔2021〕8号),对受理奖励规定:“每服务1家企业给予科技服务机构3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区、镇(街道)按1:1的比例承担”。请各镇(街道)经发办根据附件1中已核定的受理奖励名单及金额,统筹镇级承担部分的奖励划拨事宜。


(五)联系方式

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冯小姐,86089186;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黄小姐,863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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